项目概况 ******学院教学实验实训中心建设项目 JSZC-320000-JTGS-G2025-0049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获取,详见招标公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7-24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JTGS-G2025-0049
项目名称:******学院教学实验实训中心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0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3.395694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消防、吊顶、******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即发包人下达的书面开工令之日起)。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上述相关材料,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1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5.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5.3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提供以上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有效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4 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5.5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邮箱获取,详见招标公告
方式:本项目接受通过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3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7-24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346号老学堂创意园58号楼9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因系统字数受限,关于项目负责人的其他评审要求如下:①项目负责?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己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上述内容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③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2.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4.发布公告媒介
******大学采购信息网(******/pub/home.jsf)、江苏政府采购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大学
******大学财务处
联系人:黄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346号老学堂创意园58号楼9楼
联系人:刘工、张工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张工
电话:******、******
附件:******学院教学实验实训中心建设项目发售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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