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委托,对 区医保局(区医保中心)办公用房装修工程房屋抗震鉴定服务 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备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具有房屋质量检测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区医保局(区医保中心)办公用房装修工程房屋抗震鉴定服务
2、项目编号:2025-3-0075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实施内容包括宝山区淞滨路28号的房屋抗震鉴定服务。
4、服务地址:上海市宝山区。
5、服务期:60天。
6、项目预算金额:32.67万元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政策,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等政策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5年3月21日-2025年3月28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6:00到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1850号3号楼4楼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工本费6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携带资料: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3日 13: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5年04月03日 14:00(暂定,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1850号3号楼4楼。
2、磋商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1850号3号楼4楼。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响应文件1正2副(纸质文件)并密封;且盖章电子版投标文件(文件拷入电子光盘或U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管理局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密山路5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1850号3号楼4楼
联系人:田果枝
电话:******